文著协:网络侵权规范出台有利于起诉谷歌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4:32:43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中国作家起诉谷歌在网上侵犯着作权的诉讼行为,又得到了一件有力的武器。昨天(1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侵犯知识产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其中关于侵犯着作权犯罪案件,“未经着作权人许可”的认定,被业内人士认为,有利于更多的中国作家继续向谷歌追索赔偿,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据经济之声报道,中国作家起诉谷歌在网上侵犯着作权的诉讼行为,又得到了一件有力的武器。昨天(1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侵犯知识产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其中关于侵犯着作权犯罪案件,“未经着作权人许可”的认定,被业内人士认为,有利于更多的中国作家继续向谷歌追索赔偿,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的在最新司法解释中,明确提出侵权者不能提供版权所有人,同意使用自己作品的证明,就被认定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微博)看来,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将会使作品权益人面对网络盗版侵权行为“望网兴叹”、“望而却步”的现象大为减少。

张洪波:以往民法基本原理是谁主张,谁作证。但是在互联网数字网络环境下,作为个人想证明,自己具有着作版权是非常难的。

明明自己的作品,为何在网上证明还要这么难?张洪波解释,作为一个普通人,如果没有相关的版权知识和技术知识,很难证明网上的作品就是自己的。

张洪波:比方传统情况下,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一个人的图书,这个作者想证明这书是我的,他可以有一个书稿,或者有一个单位的证明。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你为了证明你对这个电子文档享有版权,就要提供很多繁琐的东西。而一般作者来讲,可能就很难做到。从技术层面来讲,比方你得提供一个证书,可能去登记。按照国家版权局相关办法来讲,有一套登记的程序,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怎么去登记,目前来讲,我了解还没有相关的东西。”

而司法解释的出台,减轻了着作权人的举证责任。

张洪波:就是把这个责任要求给使用者了。使用者你要证明你复制和在网上传播这些作品应该有合法的来源,应该有相关版权的授权。

张洪波提出,这也有利于中国作家对谷歌继续采取法律行动。

张洪波:我们与谷歌代表进行谈判无限期推迟,很多的中国作家对文着协给予大的厚望。也希望我们继续帮助这些权利人维护这些权益。但是,谷歌方面一直对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发出的重启谈判声音给予回应。在目前司法解释出台的情况下,我想我们应该进一步探讨解决这些可行性问题的方案,应该有可行性的方法。

而记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后拦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就这个问题向他提问时,他也表示支持作家维护权益的行为。

记者:去年一些作家起诉谷歌,今年出台这个认定,你认为这是否有利于这些作家诉诸法律行为呢?

熊选国:这么规定都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打击侵犯着作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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