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网站借“3·15” 挟“投诉”以令企业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2:39:11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邱宝昌律师说,凡是受理投诉的网站必须是公益性质的,不能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一些网站既没有采访资质也没有转载资质,却以媒体自居大量刊登自己组织采写的负面信息,是违法的。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前后,有关部门和机构都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也有一些网站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把“3·15”变成了他们发财的节日。

一些网站借“3·15”敲诈企业

被敲诈的企业涉及很多行业,但汽车行业为害甚烈。今年“3·15”前夕,一些网站纷纷向汽车厂家发出函件,打着替消费者维权的旗号,以曝光投诉案例相威胁,要求企业提供赞助或是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就搞负面报道。

安徽江淮汽车公关总监对新华社记者说,每年“3·15”前夕,他们都会抽调专人组成一个班子,来处理像雪片一样飞来的函件,其中绝大多数是敲诈企业的。浙江吉利汽车销售公司也未能幸免。

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他说,这些网站全是打着消协的幌子在进行不法行为,与消协一点关系都没有。

挟“投诉”以令企业

目前,国内与汽车有关的网站达6万多个,其中不少网站在受理汽车投诉。这些网站擅自大量刊载未经核实的投诉案例,并定期发布汽车投诉统计排行榜、汽车企业黑红榜。

经记者调查,这些汽车投诉网站有的是个人网页,有的是挂靠在某网站之下。他们自称是公益性网站,是汽车消费者的维权平台。实际上则是通过不断发布投诉信息,威逼汽车企业与其签署有偿合作协议,类似于收取“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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