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网晒维权案例 借机向金融机构施压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2:28:4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开设网站,晒维权案例,这些并非律师传统工作方式的做法,正在被一些金融领域的维权律师采用,他们希望通过此办法,借助舆论力量向有关金融机构施压,帮助金融权益被侵害的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开设网站,晒维权案例,这些并非律师传统工作方式的做法,正在被一些金融领域的维权律师采用,他们希望通过此办法,借助舆论力量向有关金融机构施压,帮助金融权益被侵害的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知名金融维权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就在3·15前夕开设名为“张远忠金融网”的金融维权网站,公布其所代理的一批金融理财产品维权案例,案例涉及中信银行、恒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多款理财产品。

晒案例教消费者维权

“这样做,实属无奈之举。”张远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财大气粗”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或者说中小投资者的力量非常弱,过往经验表明,投资人只有更多、更大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才有可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他希望通过开设网站,晒出案例,让更多投资者重视自身权益保护。

张远忠告诉记者,去年其所代理的金融理财产品纠纷案多达十几起,而截至目前,成功实现权益维护的案例并不多,维权过程障碍很大。

近年来,随着各大金融机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金融领域的乱收费、理财产品霸王条款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理财产品合同条款设计不公平,受到多方质疑,与此同时,作为消费者中特殊一群的金融消费者,一旦利益受到损害,维权过程困难重重。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指出,金融消费者维权较为困难,一方面,维权成本偏高,普通金融消费者无论是采用投诉还是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所耗费的时间、精力都很大,很少有人能坚持下来;另一方面,维权投诉渠道并不通畅,当前我国缺乏受理金融消费投诉的专门机构。

北京的银行用户张先生就告诉记者,他曾遭遇银行乱收费问题困扰,但一想到要花时花力气打官司,他就“认倒霉了”?

对此,刘俊海解释说,传统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可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解决办法,而金融消费属特殊消费领域,并非工商部门管辖范围,其主管部门目前又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解决投诉。权益受到侵害的金融消费者实际上面临着“投诉无门”的尴尬,事实上,“不少地方消费者组织目前无法受理金融领域的消费投诉”。

相关立法提上议程

值得关注的是,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孙工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提出议案,建议加快立法,构建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体系。

他指出,目前金融消费领域的大量问题无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得到回应和解决;同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虽然都原则性地提到要保护或维护存款人或投资者、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在规范设计上并未对金融消费及权益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不能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提供适当保护。

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呼吁,应尽快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金融权益类型、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金融权益保护范围、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监管措施等,为我国强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不过,一些律师也坦言,当前运用法律武器帮助金融消费者维权面临障碍也不小,一方面,一些强势金融机构通过种种办法干扰法务工作,有的甚至通过一些政府主管部门施加压力,影响维权行为;另一方面,金融理财产品纠纷涉及数额较大,经常受到广大媒体关注,但遗憾的是,一些所涉金融机构也会采取公关办法,干扰媒体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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