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版权纠纷凸显立法的滞后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2:01:3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遍观《着作权法》,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法在第四章的四节中就图书报刊的出版等四种传播形式分别作了相当细化的规定,但对互联网这种新兴的传播媒体却只字未提,甚至连“参照执行”的说法都没有。因此,立法的滞后应该是百度文库纠纷简单问题复杂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针对百度文库部分非授权作品涉嫌侵权一事,百度26日发表官方声明称将在三天内删除所有未获授权的文学作品,并对一些作家表达歉意,称将积极推进与版权方分享收益的尝试。声明称,“百度文库作为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作家维权代表则表示不接受这个声明。(《新京报》3月27日)

遍观《着作权法》,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法在第四章的四节中就图书报刊的出版等四种传播形式分别作了相当细化的规定,但对互联网这种新兴的传播媒体却只字未提,甚至连“参照执行”的说法都没有。因此,立法的滞后应该是百度文库纠纷简单问题复杂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愿百度文库的这次纠纷能促进《著作权法》的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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