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商必须担当社会责任,切实履行防范侵权、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义务。现在,不少国外主流媒体的新闻网站和企业网站已发布自己的“隐私保护条例”,公开而明确地承诺对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给予隐私保护。这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
继作家们联合抗议百度文库侵犯他们的着作权、百度试图巧言自辩却理屈词穷窘态百出之后,百度文库又被揭出刊载上海3600位居民个人信息的丑闻。据报道,上海14个“知名楼盘”的业主姓名、家庭地址和邮政编码、电话号码齐齐被公之于众,长达51页,而且据记者随机拨打这些电话调查求证,这份名单的“信息准确率在70%左右”!
我们恐怕是少见多怪了,百度文库岂止这一项“出格”!上去随意看看,诸如“部分总裁班、经理人、MBA企业老总名单”、“最新的5000个老总和HR”、“167家企业老总在沪手机”、“部分电器企业老总信息”、“汽车行业老总通讯录”之类“花名册”赫然在目,俯拾皆是!
百度并没有“违法故意”?
个人住宅地址、个人电话等都属于隐私信息。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刑法修正案更增加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项新罪,百度文库听任个人隐私信息堂而皇之在其网站上发布,充当“摆渡船”,显然涉嫌侵权。
不过,百度可以声称自己并无“违法故意”。“百度文库使用条款”上写明:“用户上传到百度文库的文档及其内容不代表百度观点,百度不对文档及其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及合法性进行任何保证。”“当权利人发现百度文库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百度发出权利通知,百度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移除相关内容等合理措施。”而《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只有“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才要“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避风港原则”。
但问题在于,互联网即时性、公开性的特性决定了任何信息,包括违法发布的信息,会在瞬间广泛传播,构成侵权的既成事实。所以,尽管百度文库借 “使用条款”为自己撇清责任,也似乎合于法律规定,但其网页上泄露的个人隐私信息,很难避免侵害公民权益的后果,至少很多人会频遭骚扰,不胜其烦,不得安宁。何况,目前百度文库虽然部分删除了上述侵权信息,但并没有根除,在搜索结果网页上的提要中,仍可见残留信息。
网站怎能“不计后果”?怎能“不计后果”地拉拢用户、抬升人气?虽然现行法规是这样规定的,但法规往往滞后于现实、需要完善,因此,有良知的人更要严以律己。良知从何而来?将心比心。你愿意自家住址和个人电话号码公布于网上吗?你对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难道甘之如饴?
如何根除网上侵权行为?
百度文库和其他网站的侵权事件此起彼伏、层出不穷,必须治理。当务之急,一是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力度;二是要求网站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与自律须相辅相成、互为支撑。
从国际上看,不少国家从现实出发,已加强法规的刚性以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去年欧盟计划对15年前出台的隐私保护法进行修改,欧盟委员会在一份文件中称:“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全球化的日益深入给保护个人隐私带来了新挑战,而新法规将使人们更容易修改或删除个人数据。”英国、德国、韩国等纷纷指责谷歌的“街景服务”侵害居民隐私而严重违法,提出抗议,乃至给予处罚,还健全了网络立法。在我国,近年来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呼吁制定“隐私权保护法”,设立“侵犯隐私权罪”。他们认为,承认和保护公民隐私权,不仅是国家法律制度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象征。目前,地方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由于缺乏配套细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困难;而且几乎未把搜索引擎纳入网络服务的范围。有鉴于此,加紧立法和细化法规,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已时不我待。
与此同时,网络运营商必须担当社会责任,切实履行防范侵权、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义务。现在,不少国外主流媒体的新闻网站和企业网站已发布自己的“隐私保护条例”,公开而明确地承诺对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给予隐私保护。这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
据百度发布的一项公告称,2008年7月,百度成立了由李彦宏担任主席的百度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BaiduCSR Board),每年举办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对百度的社会责任目标、战略和相关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与决策。百度还曾发表“2008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现已无法打开浏览,而且此后两年均不见新报告面世。不知百度究竟如何看待隐私保护问题,又打算如何防范侵权行为发生。具体而言,百度是否考虑过,对某些用户上传的侵犯个人隐私的信息,尽到先行审核再予发布的责任——这在技术上应该没有问题吧!
当然,目前有侵权之嫌的绝非百度文库一家。但愿在此解剖这只“麻雀”,能举一反三,为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起点作用。
(作者为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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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百度:个人隐私信息“摆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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