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侵权无定论 互联网作品该向谁收费?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1:41:1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日前,在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现场,着名音乐人,同时也是百度文库侵权案当事人高晓松与法律界及媒体界人士对百度文库侵权及网络作品是否应该收费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高晓松表示,不能要求消费者为还不知道喜欢不喜欢的东西而付费;嘉宾石述思则直言“听着收费就直哆嗦,尤其是面向公众的收费。”

今年3月15日,贾平凹、刘心武、韩寒、郭敬明等50位着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职责百度文库侵权。数日后,百度做出回应,删除未获授权的文学作品,删除量超过99%,同时对伤害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推出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

日前,在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现场,著名音乐人,同时也是百度文库侵权案当事人高晓松与法律界及媒体界人士对百度文库侵权及网络作品是否应该收费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高晓松表示,不能要求消费者为还不知道喜欢不喜欢的东西而付费;嘉宾石述思则直言“听着收费就直哆嗦,尤其是面向公众的收费。”

 

百度文库删除内容是否默认侵权?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文着协法律顾问汪涌表示,百度文库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商,要承担版权责任。他说,“如果没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百度第一不用道歉,第二不必在管不好的情况下就关掉。百度文库知道目前提供作品的行为应该在法律上受到制裁。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则认为,“百度文库侵权”是一个伪命题,他表示,当一个产品它具有非侵权的实质用途的时候,那么这个产品本身不应该被界定为侵权。他同时列举了“避风港原则”中对于免责提出的五个要件,其中包括“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以后及时删除”一项。此外,他还谈到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曾经引用避风港原则审理过有关百度文库的案件,并且认为百度文库符合五个条件,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石述思:互联网精神是免费和共享

财经评论员张春蔚表示,作家站出来要维权是因为百度文库砸了他们的饭碗,她举例说,如果想在百度文库上下载,就必须上传好作品获得积分,所以百度文库不是完全的免费,这种免费是通过变相的方式达成的,大家支付时间、劳动、带宽等成本,其实是一种主动的、变相的付费。

《工人日报》要闻部主编石述思表示,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免费和共享,在免费的过程中三方面都受益,第一,公众通过免费分享互联网的文化、音乐产品,陶冶情操,掌握更多的新知识;第二,互联网在这个过程中免费获得了巨大的成长空间;第三,很多作家也通过这种免费服务的方式获得快速成长。石述思指出,我们今天应该思考的问题不是否定免费年代,而是所有的各方怎么寻求更好的利益点。

 

高晓松:谁获利谁给钱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总经理胡延平指出,凡是由互联网人创造出来的东西很多都是免费的,但是在互联网上流通的东西绝大部分都是收费的。他说,“我们要百度文库也好,要某个网站也好,来免费提供书,然后免费阅读,这个是不合理的。”他认为,知识产品,尤其是原创作品是一定要收费的。

着名音乐人高晓松表示自己入行18年来从未收过一分钱版税,但不能要求消费者为还不知道喜欢不喜欢的东西而付费。他谈到,“今后整个产业链完整以后,大家如果喜欢一首歌,去卡拉OK消费,点谁的歌谁挣钱,演唱会上消费,唱哪首歌,哪首歌拿钱。”同时,高晓松还提出了“谁获利谁给钱”的观点,“获利才能给钱,不获利,怎么能给一首歌定价?”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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