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不适合电商 网络售房难脱炒作之嫌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1:22:5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房地产电子商务营销意义大于销售意义。网上卖房子可以作为一个信息平台,但很难成为一项新产业。虽然目前电子商务发展势头正猛,但不是所有商品品类都适合电子商务,房、车等物品太特殊,更适合线下操作,而且对房地产厂商诚信要,求更高,这对国内的房地产商来说可是个大考验。

【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魏和)近日,潘石屹称要在网上售房,SOHO中国将同新浪乐居全程在互联网上对部分商铺无底价拍卖,发展新型产业——房地产电子商务。对此,分析人士表示,房地产电子商务营销意义大于销售意义。网上卖房子可以作为一个信息平台,但很难成为一项新产业。虽然目前电子商务发展势头正猛,但不是所有商品品类都适合电子商务,房、车等物品太特殊,更适合线下操作,而且对房地产厂商诚信要,求更高,这对国内的房地产商来说可是个大考验。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资料图)

在潘石屹等人看来,房地产在电子商务时代迎来了新契机,于是推出网络售房,同时,其表示这次不同于网签等简单的售房流程,而是整个交易都要在网上进行。易居中国董事局主席、CRIC(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董事会联席主席兼总裁周忻也表示,“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存在消费者接受度方面的困难。近期国内兴起的团购网站,仅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取得了巨大的消费者认可,这表明,国内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和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三大核心困难已去其二,这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无疑是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的一个极好契机。

但是相比于房地产商对电子商务的看好,一些互联网业内分析人士却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像图书等产品,线上线下信息属性基本相同,比较适合线上销售。而像房、车等物品,商品品类是不同的,要对“实体”在线下进行“审核”, 如果从促销的角度去看,可以借助电子商务这个平台去吸引更多消费者,但真正去发展为一个产业,可能性很小。而且实际操作中,成交比例也会很小。

另一家咨询机构艾瑞咨询分析师苏会燕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房产电子商务的营销意义大于销售意义。房产企业更多通过互联网实现房源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实际交易层面很难通过互联网实现。房子的验收、房款的交付等还是要通过线下去实现。不过如果真能够发展起来,长期看有利于促进房产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供需匹配度。 上一页1 2 下一页


  推荐阅读

  油价上涨物流成本增加 民营快递遭遇提价难

中通快递是国内五大民营快递巨头之一,与申通、圆通等民营快递企业一样,通过加盟制运营着全国的快递网络。对这些快递公司来说,油价与公路过路费一样,是公司较大的成本支出之一。 编者按: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房地产不适合电商 网络售房难脱炒作之嫌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11231/217244.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