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当庭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刚刚过去半个月的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开心网一直 “耿耿于怀”。
历时2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真假开心网”4月26日再起波澜。开心网当天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告方为人人网的主体公司、案件一审的败诉方千橡网景公司。
一审胜诉获赔40万元的开心网为何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究竟是什么使他们不懈维权?
道歉:申请再审只为“要个说法”
“我们在一审和二审中取得最核心的胜利。”开心网副总裁郭巍在会上说。
那么开心网为何要对千橡网景穷追不舍呢?“是因为40万的赔偿数额太低吗?”有记者问道。实际上,这一赔偿数额也被业内人士认为开心网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在这个诉讼中,开心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拿多少钱,我们只是想要一个说法,”开心网代理律师李云德说,“希望法院能传递出一个强有力的声音,即千橡公司开通‘假开心网’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是应该被严厉打击的”。
在他看来,法院的判决已认定千橡的行为侵权,但“如果对这种行为不给予严厉的打击,实际上就是纵容。”
开心网强调再审最看重的是要求公开道歉这一项,并称只有千橡公开道歉,真假开心案才算是画上句号了。
“就像被人欺负了,只要对方能真心说一声对不起,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件事就可以画上句号了”,开心网副总裁郭巍以此来形象比喻此次与千橡的过节儿。他表示一次次申请再审,就是因为在法院判定侵权成立的情况下,千橡没有做出任何公开道歉或说明,对开心网所遭受的品牌伤害得不到补偿。
赔偿:3400万用户值多少钱?
“一二审的判决结果都认定了被告行为属于侵权,但二审并没有支持开心网提出的1000万元赔偿要求。”李云德表示,40万的赔偿数额显然太低。“根本无法弥补上诉人的损失,也起不到警示作用。”
开心网提出1000万的赔偿,是因为截至2009年8月底,该公司共获得广告销售收入近3448万元,而其注册用户数约为5345万名,综合算下来,原告获得每个用户的成本约为0.64元,而千橡网景公司的“开心网”注册用户为3400万,开心网据此得出1000万元的索赔请求。 上一页1 23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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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开心网为何赢了官司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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