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关联淘宝卖假烟赚18万 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0:50:0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沈某通过租借境外服务器开设网站,并关联淘宝网网店,大肆销售假冒“中华”、“苏烟”等卷烟,非法经营数额达18万余元。近日,闵行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沈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沈某通过租借境外服务器开设网站,并关联淘宝网网店,大肆销售假冒“中华”、“苏烟”等卷烟,非法经营数额达18万余元。近日,闵行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沈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家住闵行区兰坪路的上海青年沈某无固定职业,为牟取不法之财,他于2009年11月通过网络找到一个出售网站的网店。沈某花16.5元租金,开设了服务器在境外的名为“大商人烟草”的网站。之后,他通过关联淘宝网上开设的“feiyijul”、“anjing004”等网店,对外销售假冒“中华”、“苏烟” 等注册商标的卷烟。他从别处低价购进假烟,然后加价卖出,从中牟利,如软“中华”购进价每条160元、销售价为218元,硬“中华”购进价每条120元、销售价为188元。至去年12月,沈某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16万余元。

据沈某交代,因为在国内开设网站均需要CPI认证备案,而使用境外网站销售假冒卷烟不但方便且比较安全,不容易被关闭。去年12月9日,公安机关在沈某住处将他抓获,当场查获假烟131条,价值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销售假烟,非法经营数额达18万余元,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推荐阅读

  “百度贴吧”帖子引来百万索赔 百度自称无责

在百度上输入“姜先生嫖娼案”等标题,“百度贴吧”中就会出现有关“黑龙江名记寻‘欢’作恶篇”、“姜先生嫖娼案处理结果今天揭晓”等文章和图片。但这些图片和文章纯属捏造,不仅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还导致其被>>>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男子关联淘宝卖假烟赚18万 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11231/215566.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