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回应所有权变更:2010年已转至中资公司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0:37:06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2日对所有权变更事宜作出官方回应。支付宝方面表示,公司已于2010年将所有权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2日对所有权变更事宜作出官方回应。支付宝方面表示,公司已于2010年将所有权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宝重组实现“内资化”的消息近日引发关注。雅虎美国日前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已对在线支付公司支付宝进行重组,将支付宝的所有权移交给马云控股的另一家中国公司。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作出所有权变更,是根据央行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于非金融机构内资绝对控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以及为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据介绍,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中资公司。此前,支付宝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雅虎美国、日本软银等持有阿里巴巴集团股份。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支付宝所有权变更事宜去年在央行浙江分行网站有过披露,当时并未引起外界关注。

对于外界对于所有权变更意图的种种猜测,支付宝方面表示“暂无更多信息透露”。

根据2010年开始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另据了解,该《办法》的公布被列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0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大事记》,被认为是“将网络支付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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