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30日上午,榕江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县女青年杨某与朋友刘某借贷纠纷一案,仅1小时就解决了问题。
1小时结案不算是司法奇迹,但鲜为人知的是这起案件是在QQ上审理的,当事的双方一位在贵阳,另一位则远在福建。
法官开庭:带着“笔记本”上QQ
5月30日,记者在榕江县法院目击了这起通过QQ法庭审理的案件。
上午9时30分许,主审法官王明勋和书记员分别带着笔记本电脑,走进了位于榕江县法院审判大楼二楼上的第三法庭。
法庭内国徽高悬,严肃而庄严。上了审判台后,王明勋便打开了电脑,插上网线,并迅速打开了自己的QQ,进入了“QQ法庭”群。
“你是原告杨某么,我们这边准备好了,你那边如何?”王明勋对着手机询问道。
“我就在租住屋内,这里有电脑,你马上就可以看到我。”
果然,几秒钟后,杨某的头像出现在了电脑显示屏上。
随后,书记员和被告刘某的头像也在电脑上显现。
书记员迅速截图,把原告杨某的头像发给被告刘某确认。随后,又发送被告刘某的头像到原告的电脑上。
接着,原被告双方分别通过视频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向法庭表明身份。
随后,王明勋也整理了一下仪表,在视频上认真亮相。“今天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是王明勋,请问原被告双方,是否申请回避。”王明勋在QQ对话框上“发话”说。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需要申请回避。
……
到上午10时许,一切准备工作就绪。王明勋在“榕江法庭”QQ群上发布了消息:现在开庭!
“无声法庭”:1小时结束庭审
据介绍,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09年4月,被告刘某因购买山林缺资金,便向朋友,也就是本案原告杨某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2010年2月24日前还清,但因山林卖不出去,刘某无法如期还款。原告杨某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庭。
“原告现在贵阳上班、被告也远在福建,经双方同意,我们决定通过QQ法庭来审理此案。”王明勋说。
庭审中,原告杨某“宣读”了起诉书,强烈要求被告尽快还款;而刘某对欠款一事并无异议。他说: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我确实没有。
王明勋发现双方的意见分歧不大,在通过视频亮出了本案最重要的证据——借条之后,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
时针指向了上午11时09分,调解结果“出炉”。被告刘某答应两个月后还清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庭审由此宣布结束。
“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真不敢想象。”原告杨某喜形于色,在法官即将退出程序时,她迅速补了一句话,发到了法官的QQ页面上。
庭审进行了1个小时,在场的记者们没有听到法官说一句话,因而在闭庭后,有人戏称这是“哑巴法庭”或“无声法庭”。
但是,书记员彭丝丝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她说,在“QQ庭审”中,法官有时候也要通过话筒给原、被告双方传声,在这样的情况下,声音就会成为了文字的辅助工具。
此外,如果原、被告方有亲属到庭旁听,法官也可以发声让旁听人员听到,以示对其知情权的尊重。
“QQ法庭”:源于5年前的灵感
王明勋是榕江县法院“QQ法庭”的群主,也是“第一任”在线法官,第一起通过QQ法庭审结的案件,就是他经手的。
2005年,榕江女子石某“指控”丈夫潘某外出两年不归家,也不给孩子寄生活费,因而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榕江法院受理此案后,要求潘某出庭,但潘某声称在外打工,回不来,让法院“看着办”。
王明勋是主审法官,对此他有些为难。在思考对策时他突然想到现在人们都酷爱用QQ聊天,既然这工具能聊天,那也就可以审案了,况且,这起案件简单明了,当事人之间即便不“面对面”也能处理好。
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QQ审案的请求。
“中院没有书面回复我们,只说可以探索一下。”榕江县法院院长李宗林说。
很明显,中院的说法是默许了榕江县法院用QQ审理案件的做法。于是,榕江县法院“QQ法庭”应运而生。
2005年底,“QQ法庭”正式审理案件,石某诉潘某离婚案成为了黔东南州法院系统QQ审理第一案。
“案件审理完毕后,我们作出了支持离婚的判决,同时判令潘某每月给他的孩子寄200元生活费用,夫妻双方对判决很满意,对法官审案的效率和方式也是赞赏不已。”王明勋说。
榕江县法院院长李宗林告诉记者,榕江县有人口34万,其中外出打工者有7万之众,为方便外出打工人群打官司,榕江县法院决定将“QQ法庭”长期坚持下去,促进社会和谐。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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