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主销售盗版软件 淘宝网被判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22:15:53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原价上万元的理财培训软件,只花几元钱便可以买到手,网店店主侵权销售理财讲座的盗版视频,淘宝网遭到版权方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起诉。

原价上万元的理财培训软件,只花几元钱便可以买到手,网店店主侵权销售理财讲座的盗版视频,淘宝网遭到版权方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起诉。

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终审判决,淘宝网被要求和网店店主停止侵权并赔偿。这也是淘宝网首度被法院认定对销售盗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诉称,该公司2009年创作了《知钱俱乐部股票培训课程》,此后发现淘宝网上有上百家经营者非法复制并出售涉案作品,原价上万元的培训课程,销售的价格最低只有5元。一家名为“channa小店”的网店更是明目张胆地称他就是从淘宝另一卖家进的货。

原告起诉要求网店店主王超停止侵权;要求淘宝网删除网上出售盗版的所有链接。同时索赔12万余元,淘宝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店主王超明知涉案作品侵权,仍然出于商业盈利目的擅自将其反复销售,已经构成侵权。

淘宝网在接到权利人多次通知后,并未及时删除相关的侵权信息,因此应对这种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判决王超赔偿知钱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万元,淘宝网在1万元内负连带责任。

淘宝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解读

销售侵权物品淘宝也获益

都是网络平台,为什么搜索引擎提供侵权的下载后并不用承担责任,淘宝要承担?

淘宝公司对于淘宝网的注意义务不同于搜索引擎对于搜索对象的链接的注意义务,搜索引擎的搜索对象是开放的互联网,对于互联网空间的搜索对象并无控制能力,且互联网的存在和发展并不依赖于搜索引擎。

而淘宝网上的店铺的存在和发展则依赖于淘宝网,虽然淘宝公司辩称其盈利并不来源于网络交易,而来源于银行,但这种盈利客观上间接地与淘宝网上的交易存在某种联系,如果不存在交易,淘宝公司的盈利将会受损。

淘宝可以控制盗版却放任自流

作为证据的公证书显示,淘宝公司完全可以依据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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