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警示:旅游团购需警惕“零负团费”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22:13:4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2011年旅游服务警示第5号”,主题是“旅游团购:切勿因小失大”。警示表示,“团购”因其低价、便捷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

近日,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特向游客提出警示:经营旅游业务应获得行政许可,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需警惕“零负团费”。旅游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市场上没有免费午餐,为了保障权益,旅游者应该注意辨别,不要轻信旅游团团购。

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2011年旅游服务警示第5号”,主题是“旅游团购:切勿因小失大”。警示表示,“团购”因其低价、便捷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

譬如,某团购网站发布了一条关于旅游的团购信息: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质双人游贵宾券+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承办单位是一家知名旅行社。然而,经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查,该旅行社从未印制并授权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此旅游产品抵用券,该网站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涉嫌“零负团费”欺骗消费者。

针对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旅游是特许经营,经营相应的旅游业务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以确保该产品的真实性。此外,旅游者在选择团购券时需警惕“零负团费”,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

深圳知名大型旅游企业几乎都没有参与旅游团购

南都记者了解到,“团购旅游”与旅行社或者专业旅游网站报名不同,一般是发帖招集、报名、收钱,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订出游合同,加上我国目前针对网络团购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与监管,一旦发生纠纷、意外,出游者只有自认倒霉。深圳旅游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要认识旅游不是买商品,买的是一种服务,而旅游服务不是谁都能做的。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深圳知名大型旅游企业几乎都没有参与旅游团购。中国国旅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郭薇告诉记者,国旅不会去做团购产品,因为旅游产品本身的利润已经很低,若是再以极低的价格出售,那就有会有欺诈的成分。

郭薇举例说,目前市场上售价在300元左右的香港两日游,其利润不到10%,按照喜欢团购人的心理预期,这样的产品如果团购最少是5折。可是旅行社根本做不到这样的价格,“若真的有这样的产品批量推出,其中服务肯定存在问题。”

深圳国旅新景界市场部负责人刘可也表示,他们不考虑推出旅游团的团购业务,业内人士也对旅行社参与旅游团购不看好。“旅游在我们看来已经逐渐成为一种个性化产品,而这和团购的批量化其实是相矛盾的。”

携程旅行网副总裁郭东杰表示,旅行社之间存在激烈竞争,旅游线路产品不是暴利产品,毛利很低,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任何削价竞争只会导致坑蒙拐骗与服务体验下降。如果价格远远低于成本,必将通过安排游客消费、增加自费景点等来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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