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徐光勋对此所持观点,有所不同。他说:“所有上市公司,包括美国的公司受投资者起诉,被调查的比较普遍,不是针对中国公司的。投资者买了,损失了就容易滋生纠纷。有些公司上市时亏损,如优酷,只要上市时披露信息里把过去亏损情况说清楚,以后大概发展前景,美国法律习惯作法上没有问题。纳斯达克历史上,70年代,以色列一家亏损公司上市,但以后表现不错,市场决定上市成功可继续融资,所以,公司亏损并不可怕,更可怕的是没说实话。再比如,日前大连绿诺科技从纳斯达克摘牌,公司董事长私下承认前几年报表有问题,公司从纳斯达克主板转到粉单市场。所以,不管公司好坏,申请上市时说清楚,不要过度包装以后就没问题,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没说清楚的,是夸大其辞,属误导投资者。”
对于卖考林事件的未来结果,也有不同声音,冯林则认为:“麦考林的大股东沈南鹏及红衫资本拥有丰富的海外资本经验,我认为会以达成庭外和解告终。但是,此事无疑对麦考林的声誉造成影响。”
冯林表示:“如果要“追究”这次事情的责任,那么作为麦考林的大股东及实质上的上市辅导者,创投自然有责任。根据萨班斯法案,董事长、CEO、CFO都能被列为起诉对象。”京东商城CEO刘强东称,投资人有时是天使,有时是魔鬼,能敬而远之最好保持距离!做好电子商务必须有实业家的心态和方法。
冯林说:“据我了解,中华网、网易、UT斯达康、新浪、巨人、分众、九城等互联网企业均遭遇过集体诉讼,真正有结果的是网易被判一次性赔偿435万美元,多数均达成庭外和解(和解金额均不对外披露),而网易当时面临的情况可能是众多海外上市互联网企业中最危险的——差点面临退市。”
反思:吸取教训 力避中资企业被集体诉讼成习惯
10月26日麦考林上市,12月初被起诉,一石激起千层浪,目前,被严查的中国中国公司增多,对于类似中国公司被严查,业内人士认为:“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公司自己存在这方面意愿,会计师、相关中介做包装;二是相关中介机构有这方面要求,在财务上拔高,自己在里面有股份,财务问题被发现前成功套现。基于两个方面有素求,甚至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是公司上市的牵头人,他们有中、美律师、会计师合作伙伴,已经形成团队,还会持有公司股份。与财务上拔高相比,亏损公司上市不是问题,这是美国法律允许的,纳斯达克有四套指标,符合其中一套就可以上市,虽然亏损,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也可上市。”
如何吸取经验教训?针对麦考林现象,业界普遍认为,在国内互联网企业竞相上市之际,麦考林的遭遇值得反思。其实,过去发生的类似事件,影响比较大的是:2004年3月16日至2004年5月14日期间,先后有原告向纽约南区法院针对中国人寿及其部分前董事提起九起集团诉讼,经由美国法院裁定合并为一个案件,统称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集团诉讼案”。最终, 原告(即上诉人)于2009年1月8日(纽约时间),根据美国《联邦上诉程序规则》第42(b)条,向美国第二巡回法院提交了一份动议,提出自愿撤回其上诉的申请。
徐光勋表示:“今年媒体对此类事件报道比较多,2007、2008、2009、2010年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数量没有受金融风暴影响,上市公司的数量还在往上增,今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已经约41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美国资本市场一直是这样的,我们应吸取经验教训,以后公司再上市时,相关部门应谨慎做尽职调查,除公司本身披露,相关专业机构应小心谨慎。 ”
投资者的情绪还另有隐情,有媒体报道麦考林公司及特定内幕人士还涉嫌在发布第三季度财报前套现约1.29亿美元。自从3年前红杉中国的知名投资人沈南鹏入主麦考林,如果“包装过度”属实,对沈南鹏等也不是好事情。
有关专家指出:“通常对大股东,如红杉中国会做承诺,几个月内不会出售公司股票,某些特定人士,如持股比例低于5%的小股东,年报出来前套现了是合法?还是违法?套现人基于内幕信息,是否内幕交易不好认定,但不应是红杉中国自己套现,这方面没强制法律,股东坚定持有是对股价有信心的表现,股价就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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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上市公司麦考林遭诉讼案暂定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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