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理案卷过程中,高松发现,一些银行对于贷款只“认钱不认人”,但是,不跟踪企业的贷款用途,也不追究企业的还贷资金来源的做法不利于信贷安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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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晨爱说,尽管从数据看,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出现,然而他们所感受到的事情是,民企经营未见好转,也不排除今后各行各业还将出现企业倒闭。
他称,之前发生的温州民间借贷,现在已处于“停息还本”阶段,有的债权人还愿意在本金基础上给予打折,预期值下降明显。
温州某法院副院长昨天向本报记者说,民间各方向其反映,企业逃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法院苦于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其责任。目前,诸多法院只查处于执行阶段的企业或个人财产,关于审查之前他们到底有多少资产,已经超出法院的权限。
高松说,除非公安部门事前介入侦查,否则很难调查取证企业资金转移、资产剥离存在的恶意逃债行为。
“我们也在关注。”温州某银行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温州企业基本上为流动资金贷款,资金转移去向银行很难监控,其企业真实质量也看不出来,这对银行是一个巨大风险。
浙江省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麻侃对本报记者称,预防企业逃避债务,需要社会各方通力协作。首先,银行要加大贷款审查,加强资金流向的监控力度;其次,要建立企业、个人信用档案,不良记录者将承担相应后果;最后,法院应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工作,并加强对既判案件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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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温企“逃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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