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通往正义路上司法网拍应记上一笔

作者:caiji 来源:未知 2012-08-17 03:22:18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网拍从来不是儿戏,可以对竞买人形成有效制约。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其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里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将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仅不得参加竞买,还要为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埋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浙江19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常态化、制度化运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更为丰富的成果验证其合理性和优越性。同时,应制定科学严密的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规则和流程,对于标准化、通用型的动产乃至不动产,适用于网络司法拍卖;而属于非标的动产、不动产,如珠宝、古董、高级工艺品、特定的建设用地、住宅区、工业生产线等,仍宜采用传统的委托拍卖方式。在流程管理上,要制定统一的操作规则和细则,使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纳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任何新生事物在开始时都不过是一株幼苗,在这新生幼苗中,有无限的活力在成长。成长为巨人和力量的路上,荆棘丛生。任何网店“掌柜”可能存在的徇私舞弊行为、“网店”法律主体性质认定问题、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权属相对复杂的标的物网上拍卖问题等以及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网络堵塞、黑客攻击甚至服务器瘫痪等问题,都是司法网拍可能面临的遭遇战,这也需要尽快完善适用于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制度,对之予以规范、引导、监督,使司法拍卖适应现代网络社会的需要。

  有网民认为,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除了现实意义之外,更大的意义在于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工作智慧。舆论普遍支持司法拍卖创新的背后,实际上是公众对公共事务走向透明、公开、公正的强烈呼声。

  通往正义的路上,司法网拍该要记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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